突發火災,我帶隊出警。
結果消防車剛抵達小區門口,原本立著的收費桿突然降下。
保安不耐煩的敲擊告示牌。
“瞎了眼?沒看見非業主進入要登記?”
我好聲好氣與他解釋,說明這是救火,一秒鐘都耽誤不起。
他充耳不聞。
“規定就是規定,別以為開個消防車就能有特權。”
我看著滾滾濃煙心急如焚,只好派出隊員下車登記。
保安卻嗤笑一聲。
“必須全部登記,漏一個都不行。”
火勢越來越大,隱隱約約有蔓延到上一層的趨勢。
可小區保安卻態度強硬的逼著我們一個一個下車做訪客登記。
我內心焦急不已,登記時連握著筆的手都直發抖。
好不容易寫完了,就在我以為保安終于能放我們進去時。
他突然眉頭緊皺,拿起訪客登記本狠狠甩在我的臉上。
“還消防員呢,一個一個字寫得跟狗爬一樣,全部給我重新寫。”
“進出時間也沒寫清楚,都得給我補上,否則你們別想進去。”
我們一車八個人,重新再寫一遍又得耽誤不少時間。
火場上每多耽誤一秒,就有可能多一個人喪命。
無奈,我只好再次與他商量,還特意從男隊員那拿了一支煙塞給他。
“我們就是字寫得丑了點,又不是看不清,沒必要再重新寫一遍吧。”
“還有進出時間,我們是來救火的,進去的時間好寫,但出去時間我們怎么猜得到嘛?”
“不然這樣,出去的時間我們先空著,等救完火回來再補上行不行?”
說完這話,保安卻瞬間怒了。
“不行,規矩就是規矩,你們今天不寫清楚就別想進去。”
“真是看不慣你們這些消防員,搞一堆特權好像所有人都得讓著你們似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