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她已經忘了自己不該什么。
我每年七月半,都會回哭喪村一趟。
不哭,只是靜靜坐著。
村口的鳳霞小鋪還在,我請了個孤寡老人幫忙看店。
店里不賣紙錢香燭了,賣法律援助。
村里人開始怕我,但他們也知道,只有我才能給他們做主。
因為我會哭鬼,也會判官。
三十八歲那年,我收到了一份包裹。
沒有寄件人,只有一張紙,上面寫:
【法官姐姐,謝謝你。】
落款是“丁玉娟”。
我知道,那是我媽的名字。
她在天上看著我呢。
我抱著包裹,走在法院的長廊里。
夕陽透過窗戶照進來,把我的影子拉得很長。
影子后面,跟著兩個穿紅裙子的女人,一個懷里抱著嬰兒,一個眉眼溫柔。
她們是我的媽媽和繼母。
她們跟著我,護著我。
我抬頭看天,天很藍。
我不會哭,我只會笑。
笑得眼淚都流出來。
但我知道,這次的眼淚,只是眼淚。
不是引魂,不是借壽,不是復仇。
只是女兒對母親的思念。"}