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群推門進來,將幾份文件放在趙海川面前的桌上。
一份是鄭榮平那本“行賄日記本”的復印件。
另一份,是錢廣進那塊硬盤里初步解密出來的名單清單。
趙海川拿起那份名單,最終停在了一個名字上——魏建豪。
“通知鎮紀委的同志,魏副鎮長那邊可以動手了。”
“證據,很充分。”
……
榮陽縣人民法院。
第一審判庭。
李光照穿著一身灰色的囚服,頭發剃得很短,露出青白的頭皮。
他瘦了,也憔悴了,但坐在被告席上,腰桿依然筆直。
他的臉上沒有表情,冷冷地掃過公訴席,掃過旁聽席上為數不多的幾張面孔。
桀驁不馴。
即便淪為階下囚,他骨子里的那股勁兒還沒散。
“被告人李光照,公訴機關指控你涉嫌故意殺人、貪污受賄、濫用職權,你是否認罪?”
審判長聲音洪亮,回蕩在法庭里。
李光照的嘴角扯出一個僵硬的弧度。
“不認罪。”
“我沒做過。”
“所有的一切,都是栽贓陷害,是政治斗爭的犧牲品。”
公訴人站了起來,開始有條不紊地出示證據。
“這是從案發現場提取的,與被告人高度匹配的dna檢驗報告。”
“這是證人黃崢的證詞,詳細說明了被告人指使他處理王小蘭尸體的經過。”
“這是從原清河鎮財務辦主任孫興華處查獲的賬本,記錄了多筆流向不明的資金,最終受益人指向被告人。”
“這是吳美麗的部分口供,證實了被告人……”
每出示一份證據,公訴人都會看向李光照。
李光照的反應始終如一。
“偽造的。”
“刑訊逼供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