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然就想到了被遺棄在歌樓的我。
我自幼跟娘親混跡在歌樓討生活,娘親病逝后,我每日都被老鴇逼著去接客。
江家人當初只想讓我來頂替了江錦月不要的親事。
他們卻不知道,在我眼中,照顧一個男人的起居,遠遠好過倚樓賣笑,漂泊無居。
一個月前,蕭澤修高中的消息傳來,江錦月便死了夫君。
我暗暗想,這也過于巧合了。
我連忙帶上放妻書和藏在地縫里面的銀票去了官府。
“三日后,你便可以來領取新戶籍了!”
小吏拿了我的錢,面色也比以前變得更加和善了。
走出官府,江府的仆人卻攔住我的腳步:
“二小姐跟蕭澤修不清不楚過了六年,讓江家顏面盡失,老爺特地讓我們來抓你回去!”
重新回到江家,我爹一臉嚴肅:
“逆女!江家的門風全部都被你玷污了!”
“你這六年去哪里了?害的我們好找!”
“要不是有澤修伴你認作義妹,估計你早就淪落歌樓了!”
我心頭火氣:
“你們又想干什么?”
“六年前是你們讓我嫁給蕭澤修,我毫無怨言跟他過了六年苦日子。